中新網台州11月7日電(見習記者 謝盼盼 實習生 吳洪 通訊員 應雨軒)5名賭徒聯手作戰實施詐騙,通過幾人之間的“默契”配合,使別人成為他們圈套中待宰的羔羊。記者7日獲悉,浙江省玉環縣人民法院對這起賭博詐騙案進行宣判,以詐騙罪判處陳一江、陳軍等5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十個月不等,並處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罰金,同時對其中的4人適用緩刑。
  2013年7月29日晚,陳一江、陳軍、陳峰、徐某等幾個朋友在玉環一KTV喝酒。喝到盡興時,陳一江、陳軍、徐某三人由於最近手頭缺錢花,商量去“殺豬”。
  幾人研究出了方案,由陳一江找來有一手做牌技術的代某,在賭博時利用偷、換牌來控制牌局,然後由陳一江、陳軍等人相互配合“魔術手”代某下註,從而實施詐騙。當晚,徐某就約了朋友梁某來到他們所在的包廂,想要對梁某下手,卻因灌酒太猛導致梁某喝醉而無法實施詐騙。
  一次沒得逞,這夥人始終不甘心。2013年7月30日下午,徐某、陳峰將沈某帶到了KTV。之後徐某、陳峰打電話叫了陳一江、陳軍,又找來代某,準備了1萬元現金準備詐騙。起先,陳一江一伙向沈某頻頻敬酒,看情況差不多了這夥人就開始玩牌。
  當沈某提出自己身上只有70餘元現金時,徐某等人則在旁邊慫恿沈某,稱不用擔心錢的問題,只管玩得開心就好。在沈某以“牛牛”形式賭博輸了3000餘元後,陳一江等人改用撲克牌“三十二張”的形式進行賭博,這才是圈套的開始。
  代某通過與其他幾人的密切配合、相互掩飾,利用偷、換牌技術組合成好牌,當代某押大註時,其他幾人一致押註代某一方;當代某未作弊或牌局不好、押註較小時,其他幾人就亂押,迷惑沈某讓他誤認為這隻是正常的賭博。
  就這樣,陳一江一伙5人利用作弊手段控制賭局,在三、五個小時內羸得賭資達18.3萬元,並讓沈某分別出具12.8萬元及5.5萬元的欠條兩張。
  次日,當沈某清醒時,發現自己上當受騙立馬向公關機關報案,而兩條欠條的18.3萬元也未交付。2013年7月31日,這一伙5人都被抓獲歸案。
  玉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,作出如上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五賭徒聯手設局 詐騙一“肥羊”18萬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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